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徒制教指委”)2023年工作计划,学徒制教指委决定开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高质量推进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以实践经验检验理论,为推进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新理论、新思路、新对策。


二、选题要求

  1. 现场工程师的内涵与特征研究

  2. 现场工程师“1+N”人才培养标准体系研究(1通用+机械行业+信息通信和数字技术+汽车行业+航空行业)

  3.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4. 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政策保障研究

  5.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6. 现场工程师职业综合素质培养体系研究

  7.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的双导师团队建设研究

  8.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

  9.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研究与实践

  10. 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的国际比较研究

  11. 现场工程师贯通培养的协同机制研究

  12. 企业员工数字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从事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立项与结项

  1. 学徒制教指委成立课题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统一发布立项通知。

  2. 课题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

  3. 研究成果内容应突出创新、彰显特色、强化应用。成果应体现“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实践性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价值。

  4. 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5日。由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5. 课题不办理延期手续,若因故无法继续研究工作的,课题负责人可提出撤项申请。


五、申报材料

提交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学徒制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word版)和《学徒制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须提交由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的PDF电子版),将以上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tzjzw@ypi.edu.cn。文件名统一格式: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


六、联系方式

学徒制教指委联系人:石范锋,电话:0514-87433131廖  波,电话:010-66096722


附件下载

附件1:学徒制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xls

附件2:学制制教指委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doc


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